丁玉华律师,贵阳房产建筑律师网,现执业于贵州芮文伟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索赔报告怎么写呢许多人对此可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建筑工程索赔报告怎么写
索赔成立理由
1、与合同对照,工期延误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或风险。
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
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某项目,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放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而自2014年3月6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于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年4月26日开始复测A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天。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1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都存在大量土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天。通用条款2、4、3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测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3、4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
索赔项目
1、人工费:由于非施工单位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和工资上涨费。
2、施工机械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工效降低以及机械停工、窝工的费用,现场使用机械均为租赁设备按照实际租金计算。
3、管理费:因索赔事件发生,额外增加的现场管理和公司管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
4、利息:主要为履约保证金拖期付款利息。按照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措施费:包含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大机进出场及安拆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位时间内现场管理率乘以延长工期计算。工程变更的索赔包含成本、管理费和利润的索赔。
二、工程索赔的程序是怎样的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14天内给予答复。
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14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一、工程停工后索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根据建设工程通用条款36.2规定:自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发包人延期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5、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的暂时停工;
6、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工程停工,包括临时停工和中途停工退场两种情形,其索赔的范围是不同的。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停工给承包人带来的损失,承包人只要有证据资料证明的,都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的,至于具体能要求赔偿哪些费用、多少费用,就需要承包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出来了。为您整理的;工程停工后索赔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建筑工程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