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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珠海建设工程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建设工程中最常出现的就是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此时对施工方来讲是最恼火的,但既然问题已经产生了,就要积极去解决。那么拖欠工程款该如何解决呢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1、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期限、逾期利息及调价方法
工程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保修金。如果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其第二节通用条款部分明确约定了各类工程款的付款数额、支付期限、催告期限和计息始期;如未使用的,应当参照约定之。对利息支付标准和付息时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7和18条。另外,滞纳金与利息的性质不同,可以另行约定欠款滞纳金。
因设计变更可能导致工程量增加,为公平起见,承包人应当明确约定固定价风险范围之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比如将材料价格涨幅度、工程量增减量或工期超过某限度等作为可调条件。另外,承包商不要约定将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导致价款增加部分作为让利,否则不能请求追加工程款。
2、合理利用“逾期认可”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本条款有效地遏制某些发包人以拖延决算为手段达到拖延工程款之目的,为了更好的保护承包人的利益,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答复期限和逾期答复的法律后果——过期视作认可。提起诉讼时,法院可以依据送审价为准判决工程款。
3、重视签证管理
签证是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或施工惯例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造价调整、赔偿损失等事宜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达成的协议。凭借签证,可以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款和延长工期,故承包人必须高度重视。应当签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图纸延误、开工延期、工期延误、价款调整、工程量确认、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增加、指令变更等。签证载体包括:签证单、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来往信函、数据电文等。
4、诉讼时效内依法维权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承包人可以据此主张优先受偿权,且此优先受偿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及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可以更好的保护承包人的利益。
索赔是合同履行中,当发包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错误造成损失时,承包人要求对方赔偿的请求。索赔成功后,工程款可以追加,故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工程师发出索赔通知。竣工验收后,应当及时向发包人送交完整结算资料,请求结算。欠款形成后,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以防丧失胜诉权。
5、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当发包人严重违约时,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依据我国《合同法》第97、107、113条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损失。
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时候,当事人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能够解决的话,当然是最好的。否则的话还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如有必要可以委托我们的律师来帮助你解决。
工程在施工前会经历招标、投标、中标、双方签署合同的过程,在投标人投标之后,招标单位需要在限定期限内整理投标信息,然后筛选出最符合承包工程的单位,并制定设计中标通知书。由于不少人不知道设计中标通知书怎么写,所以整理了一篇设计中标通知书范本。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设计中标通知书范本
根据 xx工程xx施工xx招标文件和你单位于xx年xx月xx日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确定你单位为上述工程设备招标的中标人,主要中标条件如下: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
建设面积:xxxx㎡
中标价格xx元 大写:xx元
中标工程:xxxxxxx
范 围:xxxxxxx
中 标:xxxxxx
工 期xxx日历天xxxx计划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计划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质量等级xxxx养xx护xx期xx年
备 注:本中标通知书 附件,附件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是对本中标通知书的进一步补充,附件共 页。
本中标通知书经北京市园林绿化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请在接到本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到我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招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说明:本中标通知书由招标单位填写,一式五份,招标办留存二份。
二、什么是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中标的要求:
确定中标人的程序
1、中标人由招标人确定,在评标报告提交后15日内确定,最迟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的30个工作日前确定;
2、中标人必须在中标侯选人中确定;
3、必须招标的项目,应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
4、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书
1、由招标人发给中标人,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法律;
3、不得以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等作为中标和签订合同的条件。
签订合同
1、自中标通知书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如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有矛盾的合同,应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3、担保-履约保证金;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提交,拒绝视为放弃中标;
招标人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同时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应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垫资
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对垫资以及利息有约定的,可以支持其返还请求,但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部分不予支持;
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对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不予支持。
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适用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2、由招标人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
3、在确定中标15日内。
法律
1、非法确定中标人的法律
中标无效;
责令改正;
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处分。
2、非法订立合同的法律
责令改正;
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10%的罚款。
中标表明特定投标对象获得与招标单位签署合同的机会,中标对象在受到招标通知书后可以对比设计中标通知书范本,辨别真伪。在通知书之中一般包含签署合同的时间、地点,由于合同的内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已经确定,所以需要签署的合同是不需要现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