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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 监理规划中的安全措施

青岛建设工程律师  Tags: 监理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理规划中的安全措施

 丁玉华律师,贵阳房产建筑律师网,现执业于贵州芮文伟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监理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

验收标准的出台无疑会对装潢市场起很大的规范作用。但市场的规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很多方面的工作:比如建立有形市场,加强对装潢公司的管理;比如制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费指导价;比如提倡使用市工商局、市建委联合制定的《住宅装饰合同文本》…… 在规范过程中,有一个问题不容忽视,那就是建立监理机制。上海目前尚无一家具备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但是,当一些装潢公司推出自己的“监理”时,人们放松警惕了,觉得有了这些“监理”,施工质量就有保证了。为此,市建委下属家庭装饰委员会的高志萍秘书长特别强调:监理必须是独立的第三方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年时间,1998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专门对建筑工程监理作了具体的规定。建筑工程监理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筑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对工程的监督,它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 监理公司、监理员、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资质,虽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对工程进行全面、全过程的监管,但监理应是独立的第三方,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与甲方和乙方以及材料供应单位不得存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其职责是:尊重事实,依据事实,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不能偏向任何一方。现在对习惯上所说的监理在认识上存在两种误区: 一、既然监理员是甲方委托,代表甲方对工程实施监理,那末监理就应当受甲方指使,无条件听从甲方的意见,对乙方提出对工程的意见。实际上这是把监理员当作甲方的质量员代言人,或是甲方的现场质量管理员,这显然是片面理解了工程监理员的职责。 二、有些装饰施工企业自称工程监理,并且要在工程价款以外另付一笔监理费,这也是一种错误的做法。装饰施工企业对承包的工程质量应负全面,履行合同,按期、保质竣工是企业应该做到的,企业内部设立质量员是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决不能把企业内部设置的质量员作为监理,更不应该把质量员日常对装饰工程监管发生的费用强加于消费者,况且这种所谓的“监理”实际上是本企业的员工,与企业有着密切的经济利害关系。这是违背《建筑法》关于建筑监理有关精神的。

监理规划中的安全措施

一、安全监理的依据: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3. 施工组织设计。二、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1.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4.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⑴《营业执照》;⑵《施工许可证》;⑶《安全资质证书》;⑷《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⑸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⑹ 安全生产制及管理体系;⑺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⑻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⑼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⑽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⑴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①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②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③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④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⑤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⑵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① 土方工程:A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B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D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E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F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G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② 脚手架:A 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可行;B 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C 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D 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E 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③ 模板施工;A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B 模板设计应包过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C 模板设计图包过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D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④高处作业:A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B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C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⑤ 交叉作业:A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B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C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⑥ 塔式起重机:A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